【摘要】 我认为,作为地方党委政府层面,应该带头贯彻落实《安全生产法》,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,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,按照要求认真履职履责。作为生产经营单位,应该依据《安全生产法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自觉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,不断提升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。
安全生产之轻重
□张东林
2016年12月19日《 人民日报》刊发了一篇名为《以改革筑牢安全生产的根基》的文章。文章指出:“日前,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《意见》发布实施。中共中央、国务院专门为安全生产发文,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,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。”那么,作为地方、生产经营单位、家庭、个人,应该如何响应国家号召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呢?
安全生产重于泰山。我认为,作为地方党委政府层面,应该带头贯彻落实《安全生产法》,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,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,按照要求认真履职履责。当前,地方党委政府层面应该重点解决“地方安委会主任没有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、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职责不清晰、执法车辆缺少、执法标志标识和制式服装不统一”等问题。
作为生产经营单位,应该依据《安全生产法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自觉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,不断提升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。
作为社会细胞的家庭,应该从源头上发挥家庭在“启蒙教育、亲情感化、习惯养成”等方面的隐性作用,家庭亲人之间勤吹安全“枕边风”、常念安全“嘱咐经”,引导家庭成员养成“关注安全、倡导安全、维护安全”的良好习惯,建设安康、幸福、和谐的文明家庭,为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当模范做贡献。
从全国统计数据看,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酿成的事故占事故总量90%左右。可见,从事生产经营工作的个人是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关键。作为从事生产经营工作的个人,应该强化安全观念、学习安全理论、掌握安全技术、具备胜任本职生产经营工作的安全素质,以“不伤害别人、不被别人伤害、亲人盼我安全归”的心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,积极为建设和谐幸福的小康社会做贡献。
我相信,只要“地方、生产经营单位、家庭、个人”四个层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,严格落实《意见》精神,就一定会实现“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,大力提升我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,确保人民群众安康幸福、共享改革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成果”的宏伟目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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